6月11日,上交所網站發布關于對上海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思爾芯”)及相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
據悉,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其招股說明書涉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
具體來看,經查,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其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第八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涉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合計1536.72萬元,占當年度營業收入的11.55%,虛增利潤總額合計1246.17萬元,占當年度利潤總額的118.48%。
上交所認為,思爾芯通過虛構銷售交易、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明顯具有主觀故意,已經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和查實,違規事實清楚,影響惡劣。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該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思爾芯予以5年內不接受發行人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認定3年內不適合擔任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紀律處分;對思爾芯時任董事長黃學良予以1年內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發行人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
記者注意到,對IPO發行人予以5年內不接受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是注冊制以來交易所首單。
公開資料顯示,思爾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創板首發上市申請。作為首發信息披露質量抽查企業,證監會于2021年12月對其實施現場檢查,發現公司涉嫌存在虛增收入等違法違規事項。2022年7月,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上交所決定終止審核。對于思爾芯發行申報階段報送虛假財務數據,證監會今年年初也作出罰款,對公司和相關責任人罰款總額達1150萬元。(來源:中國證券報)